我有好多好多的納悶和疑問。

對於那不被珍惜的,
是不是就像排列在地上的一具具屍體,
令人唏噓不已。

已經有種認知,
就是不該將自己之間的相處模式去套用在另外雙方兩人身上,
在那"應該"與"不應該"之間,好像已經沒有很明確的"對"與"錯"存在。
往往在面對認為對方是"錯的事件"時,就會慶幸原來自己是幸福的。

容易得到手的,得確是不輕易被珍惜的,
取不到一個平衡點,在愛與被愛之間。

說到底,其實還是在摸索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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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nbonsfil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